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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年前完成禁养区养殖场清理工作

时间:2016-08-23 来源: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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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队正清拆建星村生猪养殖场。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 陈静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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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黑臭水体污染,重在源头治理。《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达了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区,制定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的整治方案。为响应工作号召,江门市制定了《江门市黑臭水体(农业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江门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送审稿)》,明确工作目标及时间安排,并在三区四市全面开展农业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

  江门市的畜禽养殖场面广、数量多,以江海区为例,全区目前共有畜禽养殖场513户,其中生猪养殖场471户,生猪存栏数达7.4778万头,家禽养殖场42户,存栏18.74万只。养殖污水及垃圾的排放导致该区的麻园河、龙溪河成为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已刻不容缓。

  自今年4月起,江门市三区四市已先后启动整治工作,经过前期的摸底调查和宣传发动,据统计,截至7月底,全市关闭、搬迁或停止养殖场193个,涉及生猪4万头。

  《江门市区黑臭水体(农业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2016年底前,各市、区将依法关闭或搬迁流域范围内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户;2017年6月底前,各市、区需完成流域范围内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的配套建设并达到环保要求。所有畜禽养殖场按环保要求建设污染物治理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依法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东部先行 西部跟进

  根据《江门市黑臭水体(农业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三区四市需摸清禽畜养殖场,并对禁养区、限养区、放养区三区进行分类开展畜禽养殖综合治理并出具具体治理方案。

  8月18日下午,为推进黑臭水体(农业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江门召开市禽畜养殖综合污染整治现场会。会上,江门市江海区、蓬江区、新会区、鹤山市和江门市农业局就现阶段畜禽养殖,特别是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度进行汇报。

  根据通报,东部三区一市黑臭水体(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率先启动,其中江海区率先于4月20日印发了《江海区畜禽禁养及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按照“一户一纸”开展入户宣传,全区出动200多人次,发放禽畜搬迁通知书140份。截至目前,该区已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19户,生猪近5000头,减幅达38.23%;蓬江区已审议通过《蓬江区黑臭水体农业污染源整治实施方案》,截至7月底,清理禁养区生猪养殖场83个,约2.2万头。

  东部的率先启动,为整治工作积累了经验。据了解,西部三市现已跟进,并积极制订实施方案。其中,开平市已开展大沙河水库和镇海水库周边养殖场清理,清理拆迁饮用水源保护区养殖场52家,今年以来已拆迁18家养殖场,环保部门立案查处5家养殖场;恩平市截至8月15日,全市禁养区55个养殖场(生猪存栏近2.5万头)中已自行关闭24个,完成43.6%。

整治力度待加强 需防回迁隐患

  面对农业污染源面广数量大的特点,江门市在整治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困难。江门市农业局相关人员表示,经过前期的准备工作,结合第一阶段的整治情况来看,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包括部分地区宣传发动力度不足、部门联动不足及执法工作陷入被动等问题。

  另外,根据各市、区的整治经验,对于部分养殖户已搬迁的地区,还出现了一些后续跟进的问题,例如,部分养殖场生猪已搬迁,清理生猪不清猪舍,客观上留下“回迁”的隐患;养殖场搬离后,鱼塘养殖成本上涨,效益明显降低,鱼塘承租方普遍要求出租方的塘租作降价处理等。

  而对于大部分区域,现阶段优先解决的是补贴问题,尽快与养殖户完成搬迁协议签订工作。据了解,现三区四市按照各自区域的管理特点,制定并实施差异化的补贴方案,并且部分区域已基本完成协议签订工作,各市、区相关责任部门代表表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推进工作,对于未能按时搬迁的养殖户将进行强制清理,需在今年底前完成禁养区的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