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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出台育肥猪保险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8-04-17 来源:山西省农业厅 作者:佚名


  为做好全市育肥猪保险工作,完善养猪业风险分散转移机制,防范和控制生猪养殖风险,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同时,为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确保病死猪能够全部得到收集和处理,保障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近日,晋城市畜牧兽医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晋城市育肥猪保险工作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从补贴方案、保险原则、保障措施、预算管理、经办机构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晋城市开展育肥猪保险工作进行了规范。《实施办法》规定,对上级组织实施的保险计划,市财政将按上级规定的补贴比例,给予配套补贴。对于上级计划之外保险的育肥猪,市财政将给予35%的保险费补贴。《实施办法》强调,育肥猪保险工作要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政策有机结合,坚持“先处理、后理赔”的原则,对未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保险经办机构不得理赔。 

 

  《晋城市育肥猪保险工作实施办法》的实施,不仅对提高晋城市生猪养殖的防风险水平,促进全市生猪养殖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更对深入推进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李吉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