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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严防非洲猪瘟,这些运猪车全部禁入!31个省际公路公安检查站驻入专业人员

时间:2018-09-29 来源:广东省农业厅网站、广东省养猪行业协会 作者:佚名


  广东是我国的养猪重地,种猪远近驰名。但目前非洲猪瘟在我国多个省份爆发,防控形势非常严峻。9月19日,广东曾召开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广东爆发非洲猪瘟疫情的风险较大,容不得丝毫麻痹大意。

  9月22日下午,广东省农业厅召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紧急会议,全面学习贯彻李希书记、马兴瑞省长、任学锋副书记和叶贞琴副省长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贯彻落实9月21日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利用省际公路公安检查站严防死守非洲猪瘟等决策部署,对广东省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依托省际公路公安检查站防堵非洲猪瘟进行动员部署。广东省农业厅副巡视员刘付启荣主持会议并讲话,农业厅厅有关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9个省边界地级以上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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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当前,非洲猪瘟已在我国多个省份爆发,广东省作为生猪养殖和消费大省及生猪供港澳唯一出口,输入风险日益增加,防控形势十分严峻。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广东省农业厅厅长郑伟仪批示,广东全省各级农业畜牧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要求,以最高的标准,做最充足的准备,进行最严密的防控,用最务实的行动践行对核心的忠诚、对核心的维护,确保赢得这场生猪“头号杀手”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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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广东省边界地市要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间沟通协作,迅速行动起来,立即选派专业技术过硬、业务知识熟悉人员进驻到31个省际公路公安检查站开展工作,严格落实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措施,对违法调运行为从重从严处罚,严禁疫区、疫区相邻省份以及途经疫区的生猪运输车辆入场,全力以赴确保把疫情堵在门外。

  此前,广东省养猪行业协会也提出倡议:

  为降低疫情传入风险,保障我省生猪生产安全,特此向各会员单位、各养猪场(户)、各生猪贩运收购单位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全行业所有从业人员,务必严格执行省畜牧兽医部门相关规定。一是严格生猪调运,严禁从疫情发生省调入生猪,经陆路跨省调运生猪不得途经发生疫情的省,建议近期尽量不要到外省引种、调运生猪;二是严禁使用泔水或餐余垃圾饲喂生猪,避免使用血浆蛋白粉、肉骨粉等动物源性饲料,保证饮水清洁。

  二、各地市养猪协会,应抓好当地的非洲猪瘟科普工作,积极倡导并及时指导会员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非洲猪瘟。

  三、再次提醒:我省种猪远近驰名,较多省外养猪场(户)到我省引种,请各级种猪场务必做好生物安全措施。

  四、各养猪场(户)务必严格猪场日常管理。一是封闭饲养生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与野猪、钝缘软蜱、苍蝇等昆虫接触;二是加强养猪场区的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对进出车辆人员要严格进行消毒,严禁无关车辆人员进入生产场区;三是做好生猪调入和调出工作,在生猪装载前、卸载后对运输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四是做好口蹄疫、传统猪瘟、蓝耳等其他疫病的免疫;五是做好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各养猪场(户)要加强对非洲猪瘟的防范措施,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调运生猪要按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报检疫。

  六、配合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开展疫病监测排查,对猪只突发高热、不明原因流产、死亡等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现象及时记录、采取控制措施并主动上报。

  七、全行业人员,包括行业媒体、自媒体,应保持和提高行业责任感,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知识科普工作,杜绝传播虚假、谣言信息,积极向消费者传递非洲猪瘟不传染人等基本常识,维护行业形象。

(责任编辑:李吉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