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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小区”不是“大办集体猪场

时间:2012-03-30 来源:猪业科学 作者:王林云


  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我国就搞过“大办集体养猪场”,充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公社或生产队给农民建好一片整齐的猪舍:一模一样的圈、一模一样的棚,然后让家家户户的猪都圈到这里来养,以实现建立“千头猪场”、“万头猪场”的目的。图1就是1960年在江苏东台县安丰镇的集体养猪场,这是一个典型例子。猪场猪群来源混杂,依然是各家各户饲养,没有统一管理,最后因为气喘病暴发而倒闭。
      “大办集体猪场”是“大跃进”时期的产物,盲目追求规模,根本没有管理经验和生物安全措施。如今我们再次将家家户户的养猪集中到一起,建立“养猪小区”会不会重蹈覆辙呢?
在实地考察中发现,不少所谓的“养猪小区”虽然小区建在村外,远离居民区,做到选址的生物安全,但仍然各人养各人的猪,引种补栏、消毒防疫、全进全出等措施仍然不能执行。因此,这种小区从根本上与上世纪60年代“大办集体猪场”时差不多,一家生病,祸及全区。许多专家认为,2006年发生的“无名高热病”也是发生在小型的、开放型的农村养殖场居多,而且是多种病毒性传染病的混合,使我们不能不想到它和40多年前暴发的“气喘病”有相似之处。
  不管是建设养猪小区、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还是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农户无非都是要解决生猪统一饲养管理、统一销售的问题,让“小农户”能够应对“大市场”。
实现目标,又何必拘泥于形式?
       “生态养猪小区”、“养猪专业村”、“养猪合作社”、“公司养猪基地”都是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生产经营方式,因地制宜、灵活应对市场,达到了最终效果。
       在山东、重庆我看到一些“新型生猪养殖点”,其做法与“生态养猪小区”基本相同,一个养殖点就是一处独立的封闭猪场,饲养50头左右的母猪,2头公猪,自繁自养,年出栏1000头左右肉猪,全封闭饲养,活猪只出不进。在相隔1~2 km处或更远,再搞一个“生猪养殖点”。这样可防止相互交叉感染。如此多点分散,形成一个养殖片或专业村。如再加上沼气生产或肥料加工厂,则可实行生态循环。
      当然,养殖点的规模大小,应根据当地情况来决定。在条件较差的地区,一个养殖点的规模可小一些,如母猪养5~10头,年出栏肉猪100~200头。但必须做到,是一个独立小院,不要与其他农户合在一起。如果只养肉猪,则要坚持从一家健康的繁殖场进猪,不能从多家繁殖场进猪。
      养殖点的另一种模式也是可行的。采用“公司+农户”的形式,公司划出一块土地,由各养殖户出资   建造统一的猪舍,有公司统一提供苗猪和饲料,统一防疫,统一销售。这里,关键是公司统一供种,不从其他地方引种,农民实际是该公司的承包工人。广东的温氏集团、四川铁骑力士集团都有成功的经验。
       但不管是哪种方式都要符合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原则,饲养是可以分散的。